这背后有两点考量,第一是个人精力的投入和分配,手上这份工作没有让我获得我想要的价值感。
我手上的广告业工作对我来说是一份谋生手段和工具。我从事之前学过新闻传播学,我所感兴趣的那部分理论批判最严重的领域是广告,但我为了谋生,在做我曾经批判的东西。
我自己的研究和实践集中于社群和社区,希望通过社区来营造公共空间。这和我早年的经历有关,差不多十年前参加过一场公益组织的活动,去贵州,帮助修路、修学校、修操场,那时感受到社区的力量可以影响更多的人,这些人的力量接续起来能对社会、对世界产生真实改变。后来我也在706社区帮忙做运营。
我的广告业工作会占用我时间的80%,它能提供给我的价值感获得大概只有20%,我觉得这是不平衡的,想调整到我可以用20%的精力去获得20%的收入,降低欲望,腾出时间去做其他我想要做的事情。
第二点是,进入数字游民的圈子,和这些朋友接触后,发现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等着自己去做,有很多机会,自己的世界在变大。如果把自己锁在一件完全不喜欢的事情上,会觉得把人生最宝贵、最精华的5-10年浪费在一个为了谋生的事情上,机会成本太高了,不想继续下去。
当时条件还不合适、心理建设没有做好(长期去做数字游民),我现在很自然地走上了数字游民的道路,或者说,“只工作不上班”的生活状态。我辞了广告的工作,基本收入来源于一份web3社群运营工作,完全线上办公。
这个社群运营占我20%-30%的精力,我的其他精力可以去做一个趣缘共识社区,是和朋友一起发起的。我希望自己能长期地游牧下去,不要再回到工位上。
“游”和“民”都很重要,“游”代表着会去远方,流动起来,看到更大的世界,在社区你可以接触到你曾经无法接触的人,打开你的世界。“民”也很重要,不是数字劳工或游牧劳工,而是数字游民,因为工作是为了生活,最终要回归到个人价值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