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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屹: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中国艺术报 | 作者:姚松婷 | 发布时间: 2023-07-09 12:32:00 | 227 次浏览 | 分享到:

3.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在引导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中展现文艺的魅力。

人民是创作的源头活水,只有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创作才能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始终把文化惠民、文化为民、文化乐民作为根本宗旨。进一步完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常态化机制,创新工作载体,推动向基层一线扎根,向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拓展,推出一批接地气、有灵气、聚人气的优秀文艺作品。健全和落实全国文艺家协会深入生活采风创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动员、鼓励和引导越来越多的文艺工作者自觉站稳人民立场,增进人民感情,走进厂矿、走进乡村、走进社区,用自己熟悉和擅长的艺术形式,为人民抒写抒情抒怀,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文化文艺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围绕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坚持送文化种文化传精神相结合,注重各方协同联动和线上线下融合。广泛开展“文艺进万家 健康你我他”新时代文明实践文艺志愿服务。继续深入开展送欢乐下基层、到人民中去、我们的中国梦等学雷锋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基层文艺人才、文艺骨干、文艺爱好者的思想政治和专业培训。健全文艺志愿服务激励表彰机制,持续开展“时代风尚”先进典型宣传推介活动。继续办好“百花迎春??中国文学艺术界春节大联欢”,进一步彰显特色、扩大影响,丰富广大人民群众传统佳节精神文化生活。

4.聚焦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在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中展现文艺工作者的担当作为。

推动文艺高质量发展,最根本在于创作生产出更多高品质的优秀作品,关键在于培养造就更多高素质的文艺人才。我们要聚焦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加强系统性谋划、前瞻性统筹、整体性安排,强化组织引导、改进工作方式、健全有效机制,拓展宣介平台和手段,实现“做人的工作”与“推动文艺创作”的有机融合。加强对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的创作,加强对农村、少儿、科技等题材的原创扶持,不断推出反映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的文艺精品。坚持把高质量作为衡量文艺作品的根本标准,突出抓好重大示范性创作项目的组织实施,持续推进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中国书法精品创作展览工程、重点现实题材电视剧剧本创作计划等。创新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传播引导、宣传推广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巩固和扩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成果,修订和完善评奖程序规则办法,使评奖的导向更加鲜明、过程更加透明、评选更加公正,持续提升影响力美誉度。善于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动评奖成果有效转化运用。深入实施新时代文艺评论工程,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文联《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家协会和文艺家协会理论评论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办好文艺界及各艺术门类论坛、研讨会、座谈会。培育文艺评论骨干力量,建立签约文艺评论家或特约文艺评论家制度,组建一支高水平专家和青年新锐评论家相结合的文艺评论队伍,着力提升文艺评论工作的组织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做优《中国艺术发展报告》,办好中国艺术报、中国文艺网等中国文联所属各类媒体平台,继续开展“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针对重大文艺现象和重点文艺作品,及时开展专业性、权威性、引导性强的文艺评论,推动文艺评论与创作双轮驱动、相互支持,共同促进文艺事业实现从“高原”到“高峰”的突破。

5.深化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文艺发展环境中树立文艺界的良好社会形象。

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广泛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需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战略任务,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付出艰辛努力。我们要按照中央规定的职责和要求,高度重视,紧紧抓住文艺界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这个牛鼻子和突破口,把文艺领域的教育、引导、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等各个方面贯通起来,持之以恒地推进文艺行风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发挥中国文联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和各全国文艺家协会行风建设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完善各艺术门类行业标准、行业规范、行为守则和自律公约。积极加强与宣传、文旅、广电、网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沟通情况,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建立教育惩戒联动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思想引导和规范管理的实际效果。针对文艺从业人员的违法失德现象和行为勇于发声、正确引导,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依章程严肃处理。深入挖掘文艺界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的指导下,继续做好终身成就艺术家、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宣传推选等评选表彰,持续扩大艺坛大家、艺苑百花等优秀文艺工作者宣介品牌项目的社会影响,树立文艺界良好口碑和文艺工作者良好社会形象。加强分类指导,做好《中国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不断创新文艺维权的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维权干部队伍建设,为文联组织履行维权职能提供法律专业支撑。扩大文艺法律志愿服务覆盖面,为“文艺两新”提供更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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